5月22日,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,部署进一步推动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,增加医疗服务供给、促进民生改善。
会议确定,拓展社会办医空间。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。允许在职或停薪留职医务人员申办医疗机构。提高审批效率,年底前各地要建立社会办医跨部门联动审批机制。今明两年在北京、上海、沈阳等10个城市开展诊所备案管理试点。
加大政策支持,对社会办医在基本医保定点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,使更多社会办医进入基本医保和异地结算定点,带动扩大诊疗量。社会办医可通过划拨、协议出让、租赁等方式取得用地使用权,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,在医院等级评审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。
支持社会办医与公办医疗机构合作发展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,开展远程医疗协作,共享医学检验、影像等服务。支持社会办医优先承接三级公立医院下转康复、护理等业务。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会办医信息系统对接,提供一站式直付结算服务。政府支持向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购买服务,对在社区提供康复、护理服务的社会办医,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。
完善医疗监管,建立举报投诉和受理机制,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行业终身禁入。
新闻来源:中国政府网